昨天晚上,巧合地在宿舍大廳遇到非法留宿的宿生。雖然己著他自覺購買「蛇飛」,但一如所料,他並沒有這樣做。老實說,在宿舍住了這麼久,見過這麼多的違規事項,要一一捉拿的話只會影響到舍堂氣氛。既有法可依,為何又要以身試法呢?記得有一年舍音盃過後,就是因為不願意去買「蛇飛」,也不想去犯宿規,而到了碧秋樓去睡。其實,只要不是當着我面前犯規,或是滋擾到其他宿生的話,我不太打算去找他們麻煩。巧合撞破,也多只是勸喻立刻改過。若給了機會仍不悔改,那麼我相信只有「治亂世,用重典」才能回復秩序。但是,我不希望這是一座只有秩序而沒有人情的宿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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